执行计划
在集团层面完成设置后,需要在执行计划中定义要在相关财务规划流程中处理的集团实体,以及要为每个实体执行的数据处理类型。
执行计划是按流程定义的;因此,不同的流程可以有不同的执行计划。
执行计划的管理可从 Setup & Admin > Processes > Process definition > Data processing > Cash Flow Planning > Requirements (
) > Execution plan 访问。
导航面板 > 流程与工作流 > 流程 > 流程定义 > 数据处理 > 现金流规划 > 需求 (
) > 执行计划。
对于每个实体/数据处理(间接税政策-现金管理和直接税),需要指定计算是否为:
名义:当用户希望在子实体层面,或实体更详细的层面(如按工单或计划项)管理增值税、现金管理和直接税时,执行名义计算。在这种情况下,必须在实体列表中使用 “作为子实体运行” 属性管理工单/计划项。名义计算在临时类别上执行,该类别必须通过访问 Setup & Admin > Data processing > Cash Flow Planning > general rules > Generic Rules > Notional data generation category 来定义。导航面板 > 数据处理 > 现金流规划 > 通用规则 > 通用规则 > 名义数据生成类别。可能的方法如下:
- 否。系统不对所选实体运行名义计算
- 是。系统对所选实体运行名义计算
- 在其他实体上。系统使用所选实体的数据来参与在另一实体上执行的计算。在这种情况下,需要指定目标实体
名义计算选项仅在用户希望在应用程序中管理该计算时才可见,即,如果要在通用现金流规划规则中定义生成名义数据的类别。
在实体上。在大多数情况下,当数据流程在实体层面管理时,执行实体计算或公司计算。
可能的方法如下:
- 否。系统不对所选实体运行实体计算
- 是。系统对所选实体运行实体计算
- 在其他实体上。系统使用所选实体的数据来参与在另一实体上执行的计算。在这种情况下,需要指定目标实体。
如果该值设置为“在其他实体上”,且所选实体的数据参与集团计算,则无需定义集团部分。保存窗口时,系统会自动定义该选择,并指定相关集团的母实体。
在集团上(仅适用于间接税和现金管理)。在集团增值税和现金池的情况下管理集团计算。
可能的方法如下:
- 否。系统不对所选实体运行集团计算
- 是。系统对所选实体运行集团计算
- 在其他实体上。系统使用所选实体的数据来参与在另一实体上执行的计算。在这种情况下,需要指定参考控股实体。
可以实现现金池:
- 在子控股实体层面:在这种情况下,属于该子控股实体的每个实体的“集团计算”模式都定义为“在其他实体上”,并定义目标“子控股”实体。
- 在总集团层面:每个子控股实体的“集团计算”方法都定义为“在其他实体上”,并定义目标“控股”实体。
- 控股实体的“集团计算”等于是
集团计算选项仅在相关流程中启用了“现金流规划-间接税-现金池”数据处理时才可见。
让我们用两个示例来说明。
案例 1。财务政策计算既针对子实体(例如工单/计划项:A00)执行,在这种情况下所选工单在实体列表中具有“子实体”属性,也针对公司层面(A01)执行。
工单 A00:
- 需要将“名义计算”字段定义为“是”
- 需要将“实体计算”字段定义为“在其他实体上”,并在参考实体字段中输入执行实体计算(A01)的实体
实体 A01:
- 需要将“实体计算”字段定义为“是”
案例 2。现金管理和增值税计算按实体和按集团(集团增值税和现金池)执行。需要区分两种情况:
-
所选实体是集团的母实体(例如 C00)。在这种情况下,需要将“实体计算”字段定义为“是”,并将“集团计算”字段定义为“是”。
-
所选实体是子公司(例如 C00_C)。在这种情况下,需要将“实体计算”字段定义为“是”,将“集团计算”字段定义为“在其他实体上”,并将集团的母公司作为参考控股实体(C00)
案例 3。现金管理和增值税计算按实体、按子控股实体和按集团执行。需要区分三种情况:
-
所选实体是控股实体(X00)。在这种情况下,需要将“实体计算”字段定义为“是”,并将“集团计算”字段定义为“是”。
-
所选实体是子控股实体(D01)。在这种情况下,需要将“实体计算”字段定义为“是”,将“集团计算”字段定义为“在其他实体上”,并将控股实体作为参考控股实体(X00)
-
所选实体是子公司(属于子控股实体)(D01_A)。在这种情况下,需要将“实体计算”字段定义为“是”,将“集团计算”字段定义为“在其他实体上”,并将子控股实体作为参考控股实体(D01)
可以自定义目标实体
-
在间接税的情况下按政策。目标实体可通过 Reference Holdings by Indirect Taxes Policy 链接自定义:
-
间接税政策(税务政策)
- 所指示税务政策所参考的母实体(参考控股)
- 在现金管理的情况下按信用额度和存款。自定义通过 Reference holdings for cash pooling 链接定义:
- 额度
- 所指定额度所参考的母实体
附加信息包含如下。这些信息可以相对于录入实体时自动输入的默认值进行修改。
- 是否任何不可抵扣增值税都不应增加成本和收入,而应记入不可抵扣税科目(不可抵扣科目选项)。该科目是在归属于该实体的间接税规则的税务政策中定义的科目。
-
实体必须据以进行直接税缴纳的方法(直接税缴纳类型)。可能的方法如下:
-
无自动化。系统不执行任何汇算清缴或预缴计算
- 仅计算金额。系统仅计算缴纳金额,但不执行预缴的记账或结算
- 计算实际和汇算清缴的预缴。系统执行税款和预缴的结算,后者根据上一年度的税额计算
应注意,此计算类型仅涉及税款汇算清缴和预缴,而不涉及权责发生制下税款的确认,后者根据与列表中实体关联的税务政策计算。 - 股利规则,即用于股利分配计算的规则。此规则分配给子公司实体。 - 折旧类型(在资产计算中)。可能的类型如下:
- 法定。系统使用“法定”折旧率进行折旧计算。
- 税务。系统使用“标准”折旧率进行折旧计算。
-
租赁计算类型。可能的类型如下:
-
融资(IAS)。在这种情况下,租赁协议被视为销售处理
- 资产负债表(民法典)。在这种情况下,租赁协议被视为标准租赁处理
实用工具
更新实体
Tagetik 具有自动打开要包含在执行计划中的实体的功能。此功能可从执行计划管理窗口中的实用工具菜单 (
) 访问。
用户必须指明是仅将新实体包含在执行计划中,保持现有记录不变(仅缺失选项激活)
系统将所选实体包含在执行计划中,并为每个实体的各个选项分配默认值。对于每种数据处理类型(间接税、现金管理、直接税),它还会设置以下选项:
- 名义计算和目标实体
- 实体计算和目标实体
- 集团计算和参考控股实体
基于流程组织层次结构中定义的内容。特别是,如果对于给定节点,“CFP:运行数据处理为”选项设置为
- 子实体,则:
- 对于与该节点关联的参考实体,系统在执行计划中将所有数据处理类型的“名义计算”选项设置为“是”,即数据处理针对实体的子汇总执行。
- 对于该节点的子实体,系统在执行计划中将所有数据处理类型的“名义计算”设置为“在其他实体上”,并将“目标实体”字段设置为与同一节点关联的参考实体
- 实体,则
- 对于与该节点关联的参考实体,系统在执行计划中将所有数据处理类型的“实体计算”选项设置为“是”,即数据处理在公司层面执行
- 对于该节点的子实体,系统在执行计划中将所有数据处理类型的“实体计算”设置为“在其他实体上”,并将“目标实体”字段设置为与同一节点关联的参考实体
-
集团,则
-
对于与该节点关联的参考实体,系统在执行计划中将间接税和财务政策的“集团计算”选项设置为“是”,即执行集团数据流程
- 对于该节点的子实体,系统在执行计划中将间接税和财务政策的“集团计算”选项设置为“在其他实体上”,并将“参考控股”字段设置为与同一节点关联的参考实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