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账科目定义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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页面用途¶
此页面允许您定义可用于所选逻辑的对账科目。
贡献者只有在为其录入数据的实体包含在录入者:字段中定义的类型中时,才能使用已定义的对账科目(参见公司间匹配和抵销逻辑选项卡)。
属性选项卡
| 字段 | 描述 |
|---|---|
| 代码 | 用作对账科目的科目代码。必须已在科目列表中登记。 |
| 正负号限制 | 科目接受的金额类型(借方/贷方或两者)。 当为正或负不平衡金额使用两个不同科目时很有用。 |